
2024年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通信职业水平考试工作会议暨安全保障工作会在深圳召开
关于开展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通信职业水平考试单独划线地区证书补申领工作的通告
关于2025年度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单独划线地区合格标准的通告
2025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计算机化考试系统模拟练习的通告
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通信职业水平考试计算机化考试系统培训会议在长沙召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组团赴港澳地区执行调研计算机软件考试和通信考试工作
根据《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10号)规定,高级职业水平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价,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待办法颁布后我们将及时对外发布。
根据《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10号)规定,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相应级别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从获得通信水平考试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目前,各地陆续发布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的相关文件,具体事宜可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通信水平考试教程由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发行,可直接联系人民邮电出版社购买,也可通过有关电商平台或当地新华书店购买。